靖边一男子因酒驾“三进宫”屡教不改太任性

2019.08.20 00:21 在榆林网 王佳玲 王宏宇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王佳玲 王宏宇)2019年8月15日,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军因饮酒被查后,驾驶证被吊销。但事后仍不知悔改,不仅驾驶证在吊销期间驾驶车辆,而且是第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2019年8月15日凌晨2时40分许,李某军饮酒后驾驶陕K1128K号白色长城皮卡车从靖边县望夏村出发,行驶至靖边县芦河路电力局附近路段处时被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军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54.18mg/ml,李某军再再再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靖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回顾一下李某军的酒驾历史,2016年6月25日凌晨2时许,李某军酒后驾驶陕K1128K号白色长城牌皮卡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军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6.56mg/ml,李某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靖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6年9月1日凌晨4时许,李某军饮酒后驾驶陕K1128K号白色长城皮卡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军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77.59mg/ml,李某军再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靖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交警温馨提示:父母有醉驾前科,影响孩子的公务员政审、警校政审、征兵政审。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从事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等21种职业。

酒驾醉驾危害极大,在日常执法中,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对此保持“零容忍”,持之以恒,力度不减,措施不降,常态长效。

希望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存侥幸心理,珍爱生命,酒后禁驾。(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