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安全记心中 平安度暑假

2019.08.07 23:54 榆林日报 刘涛

文/刘涛

2月20日下午,榆阳区沙河口桥底,两名儿童在冰面上玩耍时,双双坠入刚刚消融的污水塘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7月13日下午,横山区白界镇马扎梁村金山寺对面一水塘,一名儿童在此玩耍时不慎落水,经过专业救援人员9个多小时的努力,将落水儿童打捞上岸,但其已不幸溺亡。

夏季来临,气温飙升,常有儿童下水消暑。近年来,我市每年都发生几起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给许多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他们年纪尚小,却因溺水生命过早地陨落,令人惋惜和痛心。其背后暴露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每年放暑假前,我市各中小学校都加强安全教育,和家长签订责任书,要求家长加强监管,杜绝学生放假后下水游泳,以免发生意外。有的学校还将安全教育列入必修课,开展地震、火灾等安全演练活动,教育学生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如何自救和他救。

但在广大农村,很多中小学校并没有很好地开展此类演练活动,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也只是停留在简单的口头叮嘱上。很多农村父母常年外出打工,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责任。加之,农村孩子安全意识淡薄,经常到附近的一些水库、池塘和河道里游泳,导致溺水事故频发。

儿童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又到八月,各地中小学生已开启“暑假模式”。没有了课业的负担,脱离了学校的监管,许多孩子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户外活动增多,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

学生放假,安全不能“放假”。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为儿童构筑起安全屏障,建立起一套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机制。学校要切实发挥好安全教育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技能。家庭更要承担起自己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子女的监管,时时教育和提醒他们远离水体。社会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湖泊、河塘、库坝等水体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力度,加强巡逻,让溺水远离孩子,让安全常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