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让生活更美好

2019.08.05 21:53 榆林日报 王文佳

文/王文佳

近些年,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重要且必要的事情。“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百姓的好日子不仅体现在生存有保障上,更聚焦在生活有质量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百姓的生存环境更舒适、生活更有质量,同时也让国家的政策关怀实现“飞入”每一户“寻常百姓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国家政策作指导。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提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思想、要求以及重点任务等,全面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具有指导作用,层层指导各地区夯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指出,我国现在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因此,为了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及实现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是时代所需、人民所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各级政府作引导。各级政府在《方案》的基础上,应针对本区域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高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如建造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恢复绿色生活环境、加快建设入户道路实现“雨天无泥”、合理选择改厕模式高效率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如厕无忧”等。扎实推进宣传工作,如何处理生活垃圾、如何规整房前屋后、如何使用新型设施、如何更好地构建宜居乡村等都需要政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乡村振兴聚焦“三农”,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大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由村民参与最终利在村民的活动,必须发挥好村民主体作用。要让每一位村民心里都有“乡村是我家”的理念,打造宜居环境靠每一个人,“一人难渡汪洋海”,齐心协力才能构建起舒适的生活环境。要让每一位村民都有卫生文明意识:对生活垃圾做到不随意丢弃、不轻易抛弃;对房前屋后的闲散物品做到规整摆放,使房前屋后“一目了然”;对生活污水做到合理排放,不给乡村“添一分堵”;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做到爱护基础卫生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民立身其中,应积极担起自身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