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一男子拿到别人手机任性盗刷消费1.8万余元被刑拘

2019.04.28 23:16 靖边公安 屈玉峰

在榆林网讯:日前,敖女士从内蒙古乌审旗乘坐大巴车返回靖边,到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更令其费解的是随后两天内,手机上的微信、支付宝及关联的银行卡等款项共计1万余元不翼而飞。

靖边一男子拿到别人手机任性盗刷消费1.8万余元被刑拘

4月4日,受害人敖女士到靖边县公安局报案。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调查,调取沿途监控,最后确定嫌疑人身份,并于4月18日在靖边县五里湾便民服务中心将嫌疑人乔某成功抓获。

经查,嫌疑人乔某(男,1987 年生,靖边县五里湾人,无业),2006年、2018年因抢劫罪、盗窃罪先后两次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至2018年9月份刑满释放。4月1日,乔某从乌审旗坐大巴车回靖途中,冒领一部他人丢失的手机,后贪念作祟他想将此手机占为己有,当晚通过多次试验后将手机的开屏密码成功解锁,在翻看手机相册时,发现相册内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便用此信息成功将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密码更改,分别于4月2日、3日通过刷卡兑换现金、购买金银首饰以及购买日常用品等转走、盗刷、消费手机内共计1.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乔某因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今后生活中:1、将自己的手机密码尽量不要简单化:2、在手机中不要保存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信息,避免手机遗失后,其他人将手机支付密码更改,盗刷手机微信、支付宝内资金。(通讯员 屈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