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公安局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2019.03.12 17:51 绥德县公安局 张重峰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张重峰)2019年3月1日,榆林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会上,绥德县公安局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 “先进集体”,并获得“业务工作考核进位奖”。2018年度绥德县公安局共有6个集体、47人受到上级表彰,其中3人荣获个人二等功,7人荣获个人三等功,13人荣获个人嘉奖。

绥德县公安局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2018年,绥德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智慧公安”和“数据警务”为牵引,狠抓“四项建设”,以“六个确保不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按照市公安局确定的42项重点工作任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绥德县公安局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一年来,绥德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信息收集、注重研判运用,夯实源头稳控责任,圆满完成了60余次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紧紧依托社区警务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先后化解160起易扩大升级的小纠纷、小矛盾,从源头上预防了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的发生。集中开展了全县信访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依法信访的法律宣传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访”行为,全县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绥德县公安局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一年来,绥德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作用,以2018“雷霆”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抢骗”犯罪、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打击新闻敲诈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破涉恶类刑事案件37起,刑事拘留21人,逮捕11人,起诉24人,抓获网逃25人。全年刑事立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刑事破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特别是盗抢骗等侵财类案件立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破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实现了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的目标,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一举扭转多年来命案频发的被动局面,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一年来,绥德县公安局以业务技术大楼搬迁为平台,以合成作战中心和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为龙头全力开展 “六大中心”建设,公安亮点、重点工作成果纷呈。刑事技术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合成作战中心、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智慧公安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规范化执法办案实现质的飞跃, 突破了多年来工作瓶颈问题。

绥德县公安局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一年来,绥德县公安局进一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清理11项无文件依据审批事项,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改变。以建设高标准警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全面贯彻落实20项便民利民措施,兑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承诺。认真开展“互联网+政务”等网上、网下全方位服务工作,开辟了24小时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和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自助取证业务,车管、印章等业务全部入驻县政务大厅,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年来,绥德县公安局以党委、党支部两个层级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为重点,以“党建+七个方面工作”为牵引,全面强化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永葆队伍政治本色。以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为载体,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绷紧警纪警规,实现了“纪律严明、管理规范、指挥高效”的目标。坚持从优待警,进一步强化“两项津贴”发放、民警休息用房建设、派出所“五小工程”建设和启动人事调整等惠警举措,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升。

绥德县公安局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2019年,绥德县公安局局将按照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一目标,进一步抓示范、出亮点,树典型,补不足,深化智慧公安建设、加快禁毒办实体化运作步伐、进一步深化智能化办案中心的应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深化“党建+七个方面工作”运用,推动整体公安工作上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