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2019.03.06 21:50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武

文/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武

生态环境保护是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近年来,澄城县积极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铁腕治霾、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陕西省铁腕治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近期,笔者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该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形成了一些初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工作情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政府层面统筹推动,对生态环境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一)坚持铁腕治霾,多举措保卫蓝天。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执行主体的决定》,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投资2.7亿元实施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覆盖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发布《城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通告》,划定禁限行区域,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城区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监管,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洁率达90%以上;深入推进古徵大地园林化,沿路布绿、见缝插绿、种草抑尘,城区绿化面积达365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裸露土地全覆盖。2018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6天,同比增长14.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位居全市第一,在关中6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

(二)坚持综合治理,系统化呵护碧水。制定印发《澄城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定期对西河、大浴河水质进行监测,出境断面水质指标全部达标,整体水质持续好转、连年变清。投资1.2亿元实施县西河生态湿地建设、董东煤业矿井废水治理等水污染防治项目12个;按照“河长制”要求,经常性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和执法检查,各涉水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设施全部建成。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金沙关污水提升泵站,城区污水收集率达88.5%、处理率达87.6%。投资850余万元建成人工湿地6个,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

(三)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排查整改。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深入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以煤场和扬尘整治为重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下茬立势,铁腕整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督办,分管领导全程严抓整改,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一体联动,突出正规煤场的精细化管理、抑尘措施的完善,违法违规煤场的清理取缔,城区扬尘的网格化整治以及严查车辆沿路抛洒等行为,严管重罚,持续加力,关停了顺昌焦化60万吨污染生产线,取缔非法煤场35家,清理煤炭4万余吨、煤矸石8万余方,拉运土方8万余方,修复土地300余亩,有效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污染顽疾。

二、存在问题

虽然澄城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生态环境现状总体较好,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扬尘管控力度不够,“禁土令”等防治措施落实仍不到位。城区集中供热、天然气覆盖面偏低,部分宾馆、洗浴行业燃煤锅炉拆改仍不到位;城中村和农村区域“煤改气”“煤改电”推进缓慢。企业“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环评手续批复后,“三同时” 制度执行仍不严格。中水回用项目进展缓慢,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放等问题时有发生,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秸秆还田率不高,农膜残留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根除。

(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县域水资源严重短缺,林业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护林防火机构不健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煤炭开发利用方式粗放,总体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采煤沉陷造成的安全隐患大,对生态环环境破坏严重,多数责任主体灭失,生态修复与治理历史欠账较大。个别镇(街道)虽然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受运行费用偏高、经费保障不足、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转困难。多数镇(街道)未建设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没有采取任何防渗、防腐、防毒措施,垃圾处置还处在最初级的填埋状态。

(三)环保理念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环境保护是新常态下的新课题,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观念、经济发展的理念、结构和水平等,与环保政策的要求、环保执法的方式方法,都不同程度存在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还不高,主动意识还不强;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依然存在,还存在承担推诿扯皮的现象,特别是个别镇(街道)、部门认为环保工作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在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上还存在职责重叠、交叉不清的问题,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不力问题非常普遍。

三、对策建议

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用系统化思维推进,努力让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好,用实际行动造福广大群众。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抓环保。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中省市关于生态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底线,坚决做到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争当全市乃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环保、投身环保、支持环保,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形成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夯实部门责任,以更大的力度抓整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对于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逐项分析研判,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可行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围绕发现的环保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主动排查并整改更多的类似问题,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于涉及人员责任的,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决不顾及情面。对在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理的处理,决不心慈手软。

(三)强化工作措施,以更大的信心抓提升。坚持把环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守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治理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3+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配备专职网格员队伍,建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围绕任务落实,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