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开创乡村振兴新篇章

2019.02.27 16:27 在榆林网 薛东康

文/本网评论员 薛东康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数千年来,我国历史上一直有着“重农”的传统。数千年农耕文明源远流长,铸就了我们“重农”的基因和底蕴,奠定了一个大国发展的坚实基础。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突出的短板也在农村,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稳住“三农”这个战略后院,会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总方针。各地迅速掀起了乡村振兴的热潮,强化组织保障、开展广泛动员、做好政策创设、加大投入力度,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但是,因为传统的路径依赖和工作惯性,在有些地方“三农”工作停留在文件和方案上,并没有真正把“三农”工作“攥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三农”工作有很多硬仗要打,有多项硬任务必须完成经济形势越复杂,越是要重视“三农”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能否落地,直接关系到农村工作硬任务能否按期完成,更关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目标能否实现。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核心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必须建立全新的政绩观和考核机制。衡量一个工作的好坏,要看农业,要看农村。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指标考核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把注意力转向农业农村,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机制保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牢固树立起来,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制定发展目标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关键要改变陈旧观念。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的制度藩篱,重塑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要扭转“重城轻乡”的思维定式,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地位,把农业农村与工业城市作为权利平等的主体,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支持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拉长产业链,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根本是依靠深化改革。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要坚守底线,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一、二、三产业的高度融合发展和农业发展特色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也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切实稳定粮食产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突出优质、特色、绿色,推动农业农村更快、更高质量地发展。

新的时代已经到来,在朝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奋进的征途中,农业不再是没落产业的代表,农村不再是城市繁荣的衬托,农民也不再是被冷眼相待的身份。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正确方向,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必将凝聚更多智慧、更多目光、更多资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翻开新的篇章。(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