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公安局推广“枫桥经验” 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达92.05%

2019.01.07 22:10 在榆林网 康志峰

2018年,佳县公安局整合资源,创新举措,推广了“枫桥经验”,探索并推出了公安机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格局,有力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目前,全县公安机关排查矛盾纠纷1095起,化解1008起,化解率达92.05%,有效预防“民转治”案件957起、“民转刑”案件51起。

问诊+会诊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交织化、复杂化、社会化的特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

建立“问诊把脉”机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明确了各单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将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直接纳入年度考核,确保了全县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分流”,缓解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的维稳工作压力。

建立“联动会诊”机制。公安机关建立三级联调机制,即一级联调室是警务室与村组(社区)联调室,主要调处邻里之间的简单民事或家庭纠纷,使矛盾纠纷现场得到解决;二级联调室是乡镇联调室,主要调解村级联调室无法调处上交的矛盾纠纷或涉及土地、宅基地以及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等;三级联调室是由县公安局会诊调解,主要调解的是涉法涉诉案件,因婚姻、经济产生纠纷以及家族冲突等问题。针对基层派出所难以调解的疑难棘手矛盾纠纷问题,建立疑难案件县局会诊调处制度,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矛盾化解效率。

创新+提效

该局积极挖掘社会资源,创新调处方式,引入“第三方”工作机制,让群众及时介入调处过程,实施公开化、透明化调解,取得了明显成效。

听诊法。邀请辖区有文化、有威望、有口才、有责任心、愿意参与调解的部分群众等第三方参加调解,在矛盾双方各自陈述理由和提出诉求后,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就双方矛盾节点从法、理、情角度进行点评,实施说理式执法,提高调处效果。通过听诊调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约654起。

会诊法。聘请基层法庭、乡镇司法所、综治办、调委会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纪警风监督员等“第三方”进行调解。按照庭审模式展开调解,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率。通过会诊调处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约299起。

公开法。邀请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建设、土地等相关部门人员,就疑难纠纷解决观点进行讲解,邀请5名以上不同类型的群众代表及时向群众公布纠纷的事由、调处情况、双方诉求等,让辖区群众进行公开评判,形成对无理取闹人员的社会舆论压力,迫使其合理合法解决问题。通过公开调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约55起。(通讯员 康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