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一男子醉驾不知悔过 二次无证醉驾再被刑拘

2017.10.29 17:08 本网原创 崔春月

在榆林网讯:(特约通讯员 崔春月今年以来,在高压打击酒驾、醉驾的大环境下,一些人酒瘾难戒,在醉酒驾驶被查后依然痴心不改、顶风而上。这不,在这次集中统一行动中,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就遇到了这么一位心存侥幸的“酒君子”,自认为自己啤酒加果啤不会测出酒精度,掩耳盗铃,知法犯法,胆大妄为地又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结果悲催了!

2017年10月25日,正值“十九大”闭幕阶段,该中队在辖区又一次展开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当晚22时许,蹲守民警在长城路中段发现一辆白色东风小型汽车快速从一烧烤店门前驶过,民警怀疑该男子疑似酒后驾驶,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上前查纠打开车门的那一瞬间,突然一股浓烈的刺鼻酒味扑鼻而来,民警迅速将该男子控制,并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测试,其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30毫克,民警立即将其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抽取。

靖边一男子醉驾不知悔过  二次无证醉驾再被刑拘

可就在这时,该男子一本正经地跟民警理论起来,称“我懂,我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我以前被查过,我这次喝的是果啤,不是酒,不能算酒驾,顶多算我无证驾驶……”。经过民警一番耐心解释,该男子最终同意先配合民警进行采血,然后再定是否算酒后驾车。但在调取人员信息时,该男子又百般抵赖拒不配合,不愿透露个人信息,民警见其故意拖延时间,便在公安综合应用平台对其身份逐一进行排查,发现该男子不愿告知个人信息的心中之“鬼”。

经查,该男子姓方,靖边小河人,曾于2014年1月16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靖边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且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然而心存侥幸的方某不但没有因为醉驾被处罚过而引以为戒,却在酒瘾的驱使下,继续迷恋酒桌。与以往不同,为了避免酒后驾驶被查,方某平时喝酒时啤酒兑果啤,他认为这样一闻就是果啤味,根本查不出酒精度,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方某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

经对其抽血取样鉴定,方某体内血醇浓度162.03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确认其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审讯,方某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6日,方某再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该中队刑事拘留。

靖边交警提醒,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公安综合应用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一年、二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对于“二次醉驾”,在量刑上将会上限处罚,考取驾驶证期间将在第一次禁考五年的时间上再加五年“禁考”。所以,不论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牢记十个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