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公安局经侦大队规劝一名历年逃犯投案自首

2017.09.15 22:44 在榆林网(Zaiyulin.Com) 王慧平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王慧平全市经侦部门追逃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按照“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排查梳理线索,逐一落实追逃措施,积极开展追逃工作。2017年9月13日,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规劝一名历年逃犯投案自首。

2016年4月份,赵某等人报案称姬某某、李某以投资生意为由向赵某某、张某、詹某某等人借款300余万元,至今无法联系到姬某某、李某二人。接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民警展开调查。于2016年4月12日对姬某某、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并于同日对两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2016年11月19日,办案民警在庆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查,2012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妻子姬某某因投资井架生意非法吸收存款26户,金额300余万元,后因生意不景气,无法偿还吸收存款,四处躲避。

靖边公安局经侦大队规劝一名历年逃犯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后,该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姬某某一直在外潜逃,为了能够早日将犯罪嫌疑人姬某某抓捕归案,办案民警多次耐心细致的对嫌疑人家属进行走访规劝,让其主动投案,迫于巨大压力。2017年9月13日,犯罪嫌疑人姬某某潜逃18个月之后在亲戚的陪同下来我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姬某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