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警方拘留一男子在洪灾期间发布不当言论

2017.08.03 19:29 在榆林网(Zaiyulin.Com) 王晓伟 史雁雲

在榆林网8月3日讯:(特约通讯员 王晓伟 史雁雲)8月2日,绥德县公安局网安中队在榆林市网安支队和神木市网安大队的全力支持下,在神木市将在绥德遭遇洪灾期间网上发布辱骂绥德民众的违法人员刘某抓获,并与当日行政拘留。

绥德警方拘留一男子在洪灾期间发布不当言论

7.26日,绥德遭遇了近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灾情发生后,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城内一直秩序井然,到处都是鼓舞人心和让人感动画面。数不清的商家、爱心企业、志愿者忙碌在街头小巷,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还有一批批来自四面八方爱心人士捐款捐物,极大地鼓舞了抗洪救灾、重建家园的信心。然而,7.28日,网民刘某(男,47岁)在微信中发布“绥德人应死十分之九才好、老天回报太轻、老天爷对绥德惩罚太轻”,侮辱灾区人民、伤害群众感情的不良信息,影响恶劣,引起群众愤慨。

关注到这一信息后,网安民警立即受理此案,并全力查找此人。8月2日,在榆林市网安支队和神木市网安大队的全力支持下,将违法人员刘某抓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当前,灾区人民正齐心协力,携手并进抢险救援、灾害重建,公安机关对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发布不实言论造成人生攻击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8月2以来,不少微信群里转发一条看似善意的消息“二康已经隔离三四个感染瘟疫的病人,请大家饮食,出行格外小心,切记!”引发许多群众的不安与恐慌。经警方与防疫部门核实,此消息为谣言。警方告诫那些打着善意外衣散布谣言的网民:大灾大难面前,转发消息一定要仔细甄别,不要随手乱发给抢险救灾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因触犯法律而受处罚。如果有疫情政府会在第一时间给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通报。

法律链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是指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应当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1)一般情况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情节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