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创新社会救助兜底措施 高效助力全面精准脱贫

2017.01.18 01:15 榆阳区人民政府 陈燕

榆阳区户籍人口57万,其中农业人口37万。2016年初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63户6950人,其中一般贫困对象1276户2746人,农村低保对象1483户3140人,农村五保对象1004户1064人。经区民政与扶贫部门的密切沟通和有效协作,双方按照各自政策原则认定识别的对象相互无条件认可,并通过数据共享和交叉比对的方式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农村五保和低保对象始终包含在“建档立卡”范围内。2016年3月份区民政局和扶贫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榆区政民发〔2016〕41号),率先在制度设计和操作实施两个层面实现了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助推全面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了社会救助的有效兜底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低保扶贫“两线合一”  两类人群同步收益

我区从2016年1月份起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原2500元提高到省定扶贫标准2950元,正式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对收入在原低保标准2500元以下在册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新标准2950元核算补差(从2016年10月份起按照提标后的3015元核算补差),并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比例增发分类施保金;对收入在2500元至2950元之间的原一般贫困户,暂不直接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年终由区财政单独安排资金141.5万元,按照新标准3015元与旧标准2500元的差额,一次性按每人515元发放全年低保提标补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超过扶贫标准。

医疗救助创新突破  全力缓解因病致贫

我区以大幅度提升医疗救助水平作为破解因病致贫难题的突破口,做了一系列大胆创新探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一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资助;二是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破医保目录按全部自负费用(包括不合规费用)救助;三是取消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救助封顶线,五保对象100%全额救助,一般贫困户参照低保对象标准按70%比例救助;四是低保和一般贫困户普通门诊救助限额提高到6000元;五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市内11个定点医院可以免押金入院和按比例欠费治疗,其中五保对象全程全额欠费治疗,低保和扶贫可按实际发生费用70%-80%的比例欠费治疗;六是委托区人民医院对异地治疗的贫困患者实行医后一站式结算,使医后救助效率从半年提高到当天。2016年以来共救助各类建档立卡贫困户1475人次,发放救助金591.11万元(其中一般贫困户58人次救助33.4万元),有312名贫困患者从免押金入院和欠费治疗机制中实现垫资减负208.45万元,麻黄梁镇22岁白血病患者程亚利全年共获得医疗救助23.4万元,创造了全省医疗救助最高记录。2016年以来,榆阳区医疗救助工作先后被中省深改办和国务院医改办出专贴简报予以肯定,被国家卫计委列为17个医改典型经验地区,先后被光明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媒体报道,2016年11月以“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主题代表陕西参加由民政部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专家评审的首届“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被评选为全国5个最佳创新实践成果之一。